通知公告
东营市垦利阳光热力有限公司环境信息公示
信息来源: 时间:2020-4-3 16:01
东营市垦利阳光热力有限公司
环境信息公示
一、基础信息
东营市垦利阳光热力有限公司位于东营市垦利区绿洲路99号,成立于2006年10月,2006年10月开始投产运行。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:91370521795311020M,法定代表王立安,联系方式:0546-2529559。公司现装机容量为2×150t/h循环流化床锅炉。主要承担了垦利工业园区工业企业生产用汽及县城新区办公、居民住宅冬季采暖任务。公司以煤炭为原料生产电力和蒸汽,年产汽能力43.2万吨,供暖面积200万平方米。
二、排污信息
1、公司生产产生的污染为烟气污染,其中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及烟尘为主要污染物。公司排放口为150米高的烟囱一根,烟囱位置位于生产厂房东北角。生产产生的废气经SNCR脱硝、四电场静电除尘、石灰石石膏法脱硫、湿式除尘等烟气处理设备后经150米烟囱排入大气。公司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为《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37/664-2013)。
2、烟气在线监测数据显示,十一月份我公司烟气排放的平均浓度为:SO2:34mg/m3、NOX:52mg/m3、烟尘:1mg/m3,排放量为:SO2:4.89t、NOX:7.48t、烟尘:0.144t,其监测数据满足排放标准的要求,未超标排放。
2、固体废物:公司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变压器油和废树脂。变压器油更换都是返回厂家更换,因此不产生。废树脂今年公司已产生4.3吨,委托山东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置。
三、污染防治设施情况
1、四电场静电除尘+湿式除尘器
阳光热力除尘设施包括四电场静电除尘和湿式除尘两套系统。其中,四电场静电除尘的处理效率为99.7%,湿式除尘的除尘效率为85%,其综合效率为:99.96%。烟尘排放浓度≤5mg/Nm3。
2、石灰石石膏法脱硫
为达到超低排放要求,新建1套石灰石石膏法脱硫系统,并将原脱硫进行改造,形成双塔单循环脱硫法系统,二氧化硫去除率达到99.94%,经监测,SO2排放浓度≤35mg/Nm3。
3、烟气脱硝
为达到超低排放要求,2017年公司对锅炉进行了低氮燃烧改造,并建设SNCR脱硝。脱硝效率为70%,经监测,氮氧化物排放浓度≤100mg/Nm3。
4、上新烟气在线监测设备
公司投资70多万元,安装超低排放烟气在线监测设备一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