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息来源:垦利石化集团 时间:2016-5-17 09:03
关于开展“手抄党章100天”活动的通知
各镇党委、街道党工委、县直各部门、单位党组(党委、总支、支部):
为加强全县各级党组织思想政治建设,引导党员理解党的纲领、牢记党规党纪,增强党性意识、牢记党员义务,努力做“四讲四有”合格党员,经研究,决定在全体党员中开展“手抄党章100天”活动。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。
一、参与范围
全县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(含预备党员、入党积极分子)。
二、活动时间
自现在开始,持续100天。
三、活动内容
(一)手抄党章。党章全文一万五千余字,按100天抄完。各级党组织要积极组织广大党员,采取手抄的形式,对党章全文进行抄写。每日抄写内容可由各党组织确定进度进行书写,也可以由党员自行安排计划书写。
(二)交流感悟。在抄写党章过程中,全体党员要认真思考,确保有所感悟。各党组织要通过集中学习、座谈会等适当形式,组织党员进行交流,深化思想认识。
(三)展示作品。各党组织要对党员手抄作品进行整理,通过内部网站、展板、微信、电子屏等适当形式进行展示。同时,注意收集党员作品,及时向各类媒体宣传活动情况,积极营造浓厚氛围。
四、有关要求
开展“手抄党章100天”活动,是响应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要求的具体表现,也是党员提高党性觉悟的重要举措。全体党员要利用每次抄写时机,认真思考、细心体会,自觉按照党章要求和党员标准规范言行。各级党组织要精心组织实施,充分调动党员积极性,认真开展好活动,并通过交流讨论、作品展示等形式,进一步加深对党章党纪的理解,形成学习党章的浓厚氛围。同时,要结合自身实际,积极创新方式方法,搭建载体平台,开展各类形式多样、行之有效的特色活动,推动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扎实深入开展。
附:党章抄写参考样式
县委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
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
2016年5月16日
附件
党章抄写参考样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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